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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混凝土用钢纤维》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盘条及钢丝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贝卡尔特应用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722-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7-03-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65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65 钢丝、钢丝绳和环节链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盘条及钢丝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该标准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中“新型建筑用钢”的要求。

本标准同时符合“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中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国内同步推进的标准项目。

混凝土用钢纤维作为一种绿色建筑新型产品被广泛的用于各种地坪(含港口,机场跑道),道路桥面铺装,隧道喷射混凝土支护和预制隧道管片等预制构件。

因其具有优良的物理力学性能,对提高混凝土的抗弯、抗弯拉、抗疲劳、抗裂、抗渗、抗冲击及耐磨性能有显著的作用,在上述的这些领域里钢纤维能部分或全部替代钢筋受力。

研究表明,当钢纤维的体积比为2%时,与未渗入钢纤维的同配合比混凝土相比,物理力学性能将得到特别显著的改善,抗拉强度约提高23%,抗剪强度约提高23%,弹性模量约提高14%,疲劳强度约降低10%。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钢纤维产品的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材料性能的试验方法得到提高和完善。

国际上新型高强钢纤维产品不断涌现,适用的范围增多,钢纤维材料与混凝土共同作用的各项指标更加明确,用户对产品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并且国际标准ISO 13270:2013也相应制定。

我国的钢纤维产业起步较晚,钢纤维材料规范没有国家标准,不同行业使用钢纤维标准凌乱,未形成统一体系,导致设计师无从选择,工程界对钢纤维认知度不高,制约了钢纤维产业在中国的发展和创新,制约了钢纤维增强混凝土的应用研究和发展。

因此,急需制定钢纤维国家标准,与国际接轨并创新,推动国内钢纤维产业的发展,使我国的工程界能够更好地利用这种高效,经济,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混凝土用钢纤维作为一种绿色建筑产品被广泛的用于各种地坪(含港口,机场跑道),道路桥面铺装,隧道喷射混凝土支护、预制隧道管片等预制构件和结构件。在上述的这些领域里钢纤维能部分或全部替代钢筋受力。 技术内容:钢纤维分类和代号,对混凝土稠度的影响,对混凝土强度的影响,钢纤维混凝土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