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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 船舶》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226-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7-21
申报日期
2016-07-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4-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5-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诸如鼠类、蚊类、蝇类、蜚蠊作为重要的病媒生物,可携带数百种病原体,可传播诸如鼠疫、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黄热病、登革热、西尼罗热、疟疾、霍乱、痢疾等多种人类传染 病和寄生虫病,同时还骚扰居民,对居民的生产生活构成严重的危害。

上述病媒生物可随入出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等携带传入传出,在国际间传染病的传播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曾造成世界范围的三次鼠疫大流行,死亡上亿人。

目前仍引发疟疾、登革热等国际间传播扩散,国际航行船舶病媒生物防制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卫生检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规范有效开展国际航行船舶病媒生物控制工作是指导作好国境口岸输入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要基础。

为更好地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检疫、严把国门、服务经济,保障我国口岸卫生安全和人民健康,有必要建立标准化的技术规范,来规范国境口岸此项工作。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携带输入性病媒生物的控制工作。本标准拟从人员要求、船 舶要求、控制方法和器械要求等方面确定国际航行船舶携带输入性病媒生物的控制方法、程 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