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互动广告 第2部分:投放验证要求》由 414(市场监管总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广告协会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 |
促进我国互动广告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在国际互动广告标准体系中抢占话语权,是制定本标准的最终目的。
我国互动广告市场发展发展非常迅速,在国际移动网络广告领域占有绝对优势,但目前尚无标准可依,严重影响市场规模化发展。
为提高广告市场效率,促进广告监管和国家互联网安全,抑制虚假广告,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为互动广告数据应用打通路径。
对广告素材、系统部署、信息采集、效果衡量、系统对接、用户隐私保护等进行严格、统一的标准化规范。
从而统一国际互动广告标准,在国际广告标准领域建立中国话语权,急需把《中国互联网广告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
该标准是互联网广告标准,所以它覆盖的是全国范围内的互动广告,适用于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其它智能移动设备上的APP广告投放。 第一部分主要对移动网络广告的常用术语、定义和缩略,对数字广告的投放、排期、广告展示监测、广告后续行为监测、广告物料标准、广告展示对象的统一规范。明确了数字广告的广告投放和监的概念和维度,保证数字广告的投放和监测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对监测系统部署,广告信息采集,广告监测指标计算,广告后续行为监测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设定了异常流量排查方法;第三部分是为规范广告系统平台间投放及数据对接而制定的标准。目的是解决移动广告市场上,各平台内部业务种类不同、规范标准不统一,造成了各系统之间接口标准不一致,不能无缝对接投放,广告指标不一致等问题。从而提升整个中国互动市场的规模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整个互动广告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