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互动广告 第2部分:投放验证要求》由 414(市场监管总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广告协会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20 公司(企业)的服务 |
该标准是互联网广告标准,所以它覆盖的是全国范围内的互动广告,适用于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其它智能移动设备上的APP广告投放。 第一部分主要对移动网络广告的常用术语、定义和缩略,对数字广告的投放、排期、广告展示监测、广告后续行为监测、广告物料标准、广告展示对象的统一规范。明确了数字广告的广告投放和监的概念和维度,保证数字广告的投放和监测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对监测系统部署,广告信息采集,广告监测指标计算,广告后续行为监测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设定了异常流量排查方法;第三部分是为规范广告系统平台间投放及数据对接而制定的标准。目的是解决移动广告市场上,各平台内部业务种类不同、规范标准不统一,造成了各系统之间接口标准不一致,不能无缝对接投放,广告指标不一致等问题。从而提升整个中国互动市场的规模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整个互动广告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