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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国际生态安全港 建设通则》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盐田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山大学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938-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9-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9-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有国际贸易往来的海港、空港和陆港等存在生态安全风险的区域国际生态安全港的建设,同时也为国内国际上生态安全港的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国际生态安全港的定义与术语,建设基本条件、国际化程度、港口运营与生态安全条件、管理要求、技术要求、考核验收程序等,并提供国际生态安全港评价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