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由 TC295(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盐业协会 、中国盐业总公司等 。
| 67 食品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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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盐
盐业体制改革后,批发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可以跨区域经营,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对食盐批发企业提出新的要求,结合改革方案,需要进行修订。
该标准根据食盐批发企业的办公、仓储、分装加工设施设备、建筑、装饰及管理状况;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盐业政策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将食盐批发企业共划分为三个等级,有效的对企业经营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保证合格食用盐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本标准规定了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原则、技术要求、评定及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从事食盐批发经营业务的企业(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盐产区的运销站、转运站和食盐转批发或带批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