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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建筑构配件术语》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956-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10 建筑工业
归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建筑构配件是组成建筑的基本单元和细胞,它对实现住宅建筑功能齐全、舒适方便、安全卫生、环境美观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发展建筑业的重要支柱之一。

世界上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都十分重视住宅建筑构配件产品的改进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运用各种行政和经济手段,促进这些产品的社会化、生产化和商品化供应,有的还建立相应组织来指导和协调这项工作,如期达到建设的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

如西欧各国在欧盟内建立了“欧州建筑业技术协定联盟”(简称VEAr兀),其主要任务是签订建筑制品的统一技术协定,制订统一的尺寸标准与质量标准,据此各成员国有权分别组织审查本国的新产品,一经批准即可在欧盟各国通用与销售,这就大大促进了西欧各国建筑制品的标准化与通用化,为社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创造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日本建设省为了不断改进建筑构配件质量,早在20世纪七十年代初就成立了住宅部配件改进中心,负责住宅部配件的改进组织工作,产品性能鉴定、BL标记的颁布和BL部配件的推广。

在我国,随着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建筑构配件产品质量水平、标准化、配套化、系列化支撑和基础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使建筑构配件产品的发展呈现出空前高涨的态势。

但是由于国内关于建筑构配件的认识不统一,关于“建筑构配件”的理解、范围的界定与建筑产品、制品、建筑材料没有明晰、实质性的划分。

其中,中国标准分类法将构配件按材料性质划分分为:木构配件、混凝土构配件、金属构配件、塑料构配件、建筑五金等;国际标准分类法则认为“建筑构件”包括:建筑构件综合、墙-隔墙-房屋正面、屋顶、天花板-地板-楼梯、烟囱-竖井-通风道、门窗(含其小五金)、建筑物其他构件。

而通常,人们认为建筑构配件应包括梁、板、柱等。

因此,为了明晰建筑构配件及相关内容,系统、全面规范建筑构配件相关产品,统一认识,指导建筑构配件专项标准制修订,促进建筑构配件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考虑当前建筑产业化发展要求,结合我国建筑构配件发展现状和趋势,编制《建筑构配件术语标准》,十分必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构配件的基本术语、术语、配套材料、性能及应用技术相关术语等方面术语的定义与涵义,并给出了典型构配件示意图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与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构配件相关的教学、科研、设计、生产、经贸、著作及翻译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