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由 421(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标准规定了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的编码结构、分配原则和管理规范。适用于对数字作品版权信息的标识及其管理和服务。
2012BAH04F00 《基于版权的数字内容服务平台及应用示范》
CY/T 126-2015 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