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基本规定》由 466(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
为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对更好的明晰智慧城市条件下时空信息云平台在数据、功能、接口、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升级转型为时空信息云平台,支撑整个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建立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是城市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信息资源,发展建设法定的、统一的时空基准,整合人口、法人、经济、社会、文化等信息内容,是城市信息化的必然要求,是智慧城市的时空基准。
根据“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的任务分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负责构建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时空基准服务。
信息整合,标准先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应开展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该标准用于明晰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与构成,促进时空信息资源在智慧城市条件下的整合利用和服务,从而全面支撑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行,加快各部门基于时空基准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其建设重点包括时空信息云平台和时空大数据中心。 标准内容包括时空信息基础设施的定义、相互联系、构成,以及时空信息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基本内容,并对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提出了原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