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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评估与诊断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368-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7-2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GB/T 23020-2013《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已于2013年9月18日年初正式发布,并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

2014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试行稿正式发布,全国近千家企业依据标准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其中,要求企业依据GB/T23020-2013开展周期性两化融合评估与诊断工作。

GB/T 23020-2013围绕两化融合的核心内涵,遵循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发展方向,从全局的层面提出了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包括起步建设、单项覆盖、集成提升和创新突破四个阶段,明确基础建设、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与创新、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六个评估视角,是企业实现信息技术与研发、生产、经营、决策等全系统融合创新的建设指南。

在企业实际的评估与诊断过程,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细化指导方法,帮助企业明确两化融合自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数据来源、指标计算方法、评价周期、诊断分析方法等,明确评估数据规范和报表制度,并逐步提升数据采集和传递的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对自身两化融合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和诊断,明确其持续改进的重点与方向,提高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有效性,以稳定获取两化融合成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之一。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企业。各行业可基于该方法,按照行业需求和特色进一步丰富内容,给出与行业共性问题和解决方案密切相关的方法和规范。可为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相关咨询的人员和机构,以及制定相关标准的人员提供参考。 本标准围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7.2条款的内容,细化提出了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与诊断时的细化指导方法,规定两化融合评估与诊断的职责、流程、周期、内容和方法等,明确了两化融合自评估体系框架、评价指标、数据来源、指标计算方法、评价周期、诊断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