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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城镇给水排水 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由 TC434(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国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161360-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16-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7-2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再生水、污水处理用的臭氧发生器。化工氧化、造纸漂白及食品工业消毒杀菌等应用的臭氧发生器可参照执行。 适用于采用介质阻挡放电方式产生臭氧的臭氧发生器,不适应于采用化学方式产生臭氧的臭氧发生器。 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缩略语、分类和规格、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记/包装/运输/贮存等。

行地标转化

CJ/T322-2010《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