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要求》由 TC261(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IEC国际标准:ISO/IEC 17011。
采标中文名称: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要求。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ISO/IEC 17011)是针对认可机构能力、一致性运作等方面制定的要求,认可机构需要按该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以此来规范认可的活动,为社会相关方提供可靠的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评价证明;该标准是当前在国际上被广泛采用,各国认可机构均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保证其公正、规范的运行。
同时,该标准也被国际或区域性互认组织(如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ILAC)、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等)采纳并作为认可机构签署互认协议所必须满足的要求之一。
在政府间产品互认谈判中也被广泛采纳,作为对评价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机构能力的要求。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ISO/IEC 17011)自2004年发布至今已有10余年,随着认可制度的不断改进、拓展,标准内容已不能满足认可机构发展的要求。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目前正在修订ISO/IEC 17011,预计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正式发布。
本项目将通过修订已有的国家标准来等同转化新修订的ISO/IEC 17011标准,以保持国家标准的国际先进性,同时满足我国认可机构的应用要求,以使其通过该标准的应用来保持国际互认资格,促进认可工作的国际先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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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本国际标准为认可机构评审和认可合格评定(包括检测、校准、检验、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产品认证、过程认证、服务认证、能力验证提供、标准物质生产、确认与核查)机构提供了能力、运作一致性及公正性方面的要求。 2、主要内容:围绕认可机构运作所涉及的有关活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结构要求、资源要求、过程要求、信息要求及管理体系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