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环保领跑者标识》由 TC275(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的有关要求,2015年7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四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志着环保“领跑者”制度在我国开始起步。
环保“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最好效果的产品。
环保“领跑者”制度是通过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发布环保“领跑者”名单,在行业内树立节能环保的标杆,并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全社会向“领跑者”学习。
这一制度是政府针对环境外部性与信息不对称造成市场失灵的一种适当干预和弥补,是我国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的又一创新,有利于形成市场主体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对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都具有积极意义。
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的基本思路采取企业自愿申请模式,通过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发布环保“领跑者”名单的模式,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以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对于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给予环保“领跑者”名誉奖励和适当政策支持。
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对激发市场主体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促进环境绩效持续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的推广环保领跑者制度,使社会能够更加直观的认识环保领跑者产品,有必要在参考国内外相关标识的基础上,制定我国环保领跑者标识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保领跑者标识及其标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保领跑者相关产品的生产、贸易、使用和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40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 生命周期评价 要求与指南 GB/T 24062 环境管理 将环境因素引入产品的设计和开发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040、GB/T 24044和GB/T 2406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保领跑者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op-runner 同类可比范围内环境保护和治理环境污染取得最高成绩和效果,即环境绩效最高的产品。 3.2 环保领跑者标识 labeling for environment protection top-runner 表示产品具有最高的环境绩效,并符合国家环保领跑者制度要求的信息标签。 4 环保领跑者标识 4.1 标识的图形样式 环保领跑者标识如图1所示。 图1 环保领跑者标识 4.2 标识含义 该标识为三片叶片组合而成的绿色图案,其含义是通过生态设计,最终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标识中的英文“Eco-design Product”表示“生态设计产品”。 4.3 标识的规格 标识的适宜规格应根据产品的尺寸来确定,如果需要缩小或扩大标识,应遵守标识给出的比例同等缩小或扩大。生态设计产品标识的样式规范见附录A。 4.4 标注要求 4.4.1 标识可单独标注,也可在其它标识中按本标准要求增加该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4.4.2 该标识宜标注或悬挂在产品外侧的明显部位,受功能、外观设计等影响无法在明显部位标注的,可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4.4.3 标识的标注可采取张贴、喷涂或压印的形式进行。其中,通过张贴和喷涂的形式进行标注时,标识的颜色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通过压印的形式进行标注时,可采用产品的本色。 4.4.4 标识应清晰可见,不易脱落,且不应损害产品的使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