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箱式轻钢结构活动房 第2 部分 整体式》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主编单位: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ALgecoScotsman公司 、参编单位:香港中文大学建筑学院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040 建筑物 |
| 91.040.99 其他建筑物 |
箱式轻钢活动房屋主要有两种结构实现形式,可拆装式和整体式,本标准为第二部分:整体式。 本标准规定了整体结构形式的箱式轻钢结构活动房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业、油田钻井业、地质勘探业、旅游业、军事、商业等行业使用的非永久性住宿、办公、学校、贮存所用的新制箱式轻钢结构活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