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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申报日期
2015-04-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3.080.30
93 土木工程
93.080 道路工程
93.080.30 道路设备和装置
归口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执行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目前国内外高杆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向,针对高杆照明设施安全、经济、适用、先进的原则,积极采用国外高杆照明的先进技术,结合我国设计、加工制造技术水平和道路照明实际运用的具体要求,考虑到接近与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国际标准通用惯例。

通过编制国家标准对进一步提高高杆照明设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可靠性,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高杆照明设施的产品分类和型号、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灯杆高度大于等于20m且小于等于50m,作为城市道路、公路、广场、体育场、机场、港口码头等大面积照明的高杆照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