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化妆品中38种限用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由 TC257(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57SC2(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686-T-6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6-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归口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着色剂(也称色素)作为化妆品原料之一,在化妆品中广泛使用。

普通化妆品中使用着色剂的目的是,用来使产品着色,还可以调整某些原料对产品色调的影响,用以区分不同的产品品种。

在彩妆化妆品中使用则主要是使化妆品起到美化、修饰的作用。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明确规定的化妆品中限用着色剂为156种, 除去其中的30种无机物颜料和14种天然色素,还剩112种限用着色剂。

这112种限用着色剂由化学合成法制得的,为人工合成着色剂。

包括25种有机颜料和87种有机染料。

这些人工着色剂使用不当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此,《规范》中规定了它们允许使用的范围。

并按照允许使用范围,将它们分为四大类。

I类可用于各种化妆品,II类可用于除眼部之外的化妆品,III类可用于不与黏膜接触的化妆品,IV类为仅和皮肤暂时接触的化妆品。

其中I类共包括54种着色剂(10种有机颜料和44种有机染料),II类只包括4种着色剂(1中有机颜料和3种有机染料),III类包括18种着色剂(1种有机颜料和17种有机染料),IV类包括36种着色剂(13种有机颜料和23种有机染料)。

因此从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角度,重点应该放在对87种有机染料的使用上,尤其43种有使用范围限制的有机染料。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虽然给出了限用的着色剂原料表,但同时并未给出相应的标准检测方法,这就给政府、企业的生产监管和产品品质保证造成了技术上的困难。

从所查文献资料来看,现有检测方法和手段很难满足目前化妆品领域对着色剂使用安全的质量监管要求。

化妆品中着色剂多组分检测尚存在很大的研究空白。

这也使得化妆品尤其是彩妆类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加快化妆品中禁限用着色剂的检测方法开发,满足日益增长的化妆品安全监管需要,意义尤为重大。

因此,有必要研制快速、准确、灵敏的国家标准检测方法,为政府法规的执行和化妆品的质量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有力保障。

38种目标物为《化妆品卫生规范》限用着色剂。

颜料红4,颜料红49的限量均为3%,其他36种无限量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法主要用于化妆品中38种限用着色剂的检测。 研究内容:①选择合适的方法将目标物从被测样品中提取出并保证提取率达85%以上,②选择合适的材料和方法将提取物中干扰成分和降低柱效的影响去除(如羧甲基纤维素、聚乙二醇等),③优化色谱分离条件④确定方法灵敏度、稳定性、回收率、检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