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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新型城镇化建设多规合一实施编制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932-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9-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09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2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20 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多规合一”的编制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多规合一”工作程序,包括准备工作、差异分析、方案制定、法定规划联动和成果审查审批等;以及“多规合一”工作要求,包括用地分类对照标准、差异分析分类标准及建库标准,多规合一控制线设置及划定技术要求、成果要求等。具体为: “多规合一”工作程序。一是进行“多规合一”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基础资料收集、数据整理等,重点结合“多规”各自的技术规定,设计相关的数据标准,进行规划数据的整理、审批数据的整理、基础地理信息的整理、建设项目的整理,为规划比对、控制线划定提供统一的数据基础;二是进行 “多规”差异分析,对“多规”的目标指标、空间结构、管制分区进行对照,重点分析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布局差异,在此基础上分析建设项目、专业规划与城规、土规的差异情况,提出差异的处理建议;三是制定方案,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协调“多规”空间布局,落实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需求,形成“多规合一”控制线方案;四是提出法定规划联动要求,依据“多规合一”的控制线方案,分别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联动修改建议;五是结合明确“多规合一”成果的审查审批程序。 “多规合一”工作要求。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以及农业、林业、牧业、交通、水利等部门用地分类标准相互存在差异的情况,开展用地分类标准对照研究,提出“多规”用地分类衔接标准;针对“多规”差异情况,根据差异形成的原因,制订“多规”差异分类标准和数据建库标准;结合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划定要求以及部门行政管理空间要素,衔接“多规”编制技术规范,设置控制线体系,开展控制线划定方法和路径研究,提出“多规合一”控制线划定标准。结合“多规合一”编制内容和规划管理要求,提出“多规合一”成果构成、成果制图要求和成果数据库建设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