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北京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国家战略,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
开发区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区域,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与潜力规模、分布,制定针对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保障工业化顺利推进等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是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首次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任务。
本标准可为规范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促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开发区土地管理水平,为开发区扩区、升级、区位调整和退出审核以及实施动态监管、建立相关评价考核制度等提供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依法审批的各类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除外)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本标准规定了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成果要求等。
TD/T 1029—2010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