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预硬化高速工具钢棒》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殊钢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百特合金制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60 钢棒和条钢 |
预硬高速工具钢棒材是指将高速钢材进行预先热处理,从而在交付客户时已经具备合适的硬度。
应用于磨制钻头、磨制丝锥等加长刀具,以及推杆、冲针、冲头、阀针等模具配件。
由于材料要求特殊,目前国家、行业标准中均未包含高速工具钢预硬材产品,应用企业在采购及验收时无依据,生产企业按企业自定标准生产。
因此尽快制订国家标准,规范国内高速工具钢预硬材的制造、使用及管理,已显得非常紧迫。
该标准紧紧围绕国家《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促进特钢品质全面升级,着重提高工模具钢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特别是延长使用寿命”的要求而制定。
预硬高速工具钢棒材采用电加热、绿色介质冷却,具有畸变小、硬度一致性好、可直接下料使用生产刀具,广泛用于制造磨制钻头、磨制丝锥等加长刀具,以及推杆、冲针、冲头、阀针等模具配件,解决了传统高速钢工模具 “火前加工-盐浴热处理-火后加工”流程带来的污染、低效率、质量离散度高、可靠性差等一系列问题,为工具和模具制造业质量升级提供了材料保障,对于关键基础零部件实现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替代进口材料,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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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直径φ1.0~15mm表面为磨光或拉拔的预硬高速工具钢棒材。 该标准规定了高速工具钢预硬材的热处理硬度、直径、外形、长度及允许偏差、表面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