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客运标志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由 TC529(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 、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快速发展,以及公交电子站牌等新技术更加普遍的应用,都对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标识提出了新的需求,并且在规范性和标准化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
2008年发布的GB/T 5845.3-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实施四年多以来,已有诸多内容不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实际,已难以有效指导目前新形势下全国各城市的公共汽电车标志标识的建设,急需研究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标识标准。
本标准将提出满足我国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需求的标志分类、标志设计、设置、材料和安装、检查维护等相关方面的具体要求、技术参数。
该标准将有力指导全国各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标识的建设,促进不同城市地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的统一和规范,方便公众的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的系统效率、服务形象、和服务品质。
本标准规定公共汽电车客运标志的分类、相应标志的设计、设置以及制作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汽电车车辆、场站以及站点周边等涉及到的客运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