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水环境基准数据整编技术规范 第4部分:水生生物物种》由 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海洋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本标准规定了水环境基准研究中水生生物物种数据整编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水环境基准研究中基础数据的整编工作,其他介质环境基准研究工作也可参照使用。 每条生物数据应包含五方面的信息字段:采样点位信息字段、采样信息字段、物种信息字段、数据来源信息字段和数据整编信息字段。如果文中没有说明物种信息,采样点位信息和采样时间信息,该条数据不予收集。数据信息字段以excel表格的形式收集。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FY120607 数据调查和整编标准规范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