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分类》由 TC353(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民间金融街管委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255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6-10-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3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民间金融正以一种不容忽视的姿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目前估算民间金融的规模已过万亿。

民间金融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的注意。

民间金融对经济金融的作用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洪水猛兽”,会扰乱正规金融市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但是近年来,随着对民间金融的不断深入调查,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我国的民间金融对非国有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民间金融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培育社会信用,缓解农村金融资源的匮乏,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为金融创新积累经验等。

目前没有民间金融行业出台相关国家和行业中标准,只对传统金融行业出台了相关行业标准。

因此,需要建立民间金融标准体系,制定出台相关标准来规范行业的发展,尤其首先要制定民间金融行业的基础标准。

民间金融资产的评价指标涉及上百个金融指标。

由于行业缺乏整体规划,没有对相应的评价指标进行分类,各地方金融主管部门、企业在系统设计缺乏统一标准,各业务系统相对独立,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利用水平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金融业的监测分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以及金融服务的持续改善。

因此,本次提出制定《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分类》目的在于统一民间金融资产统计中的分类与编码,促进全国范围内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信息交换和共享能够统一和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民间金融资产统计中的分类与编码,以及信息交换和共享。 本标准对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进行划分,并结合我国金融业务、会计准则和金融业综合统计需要进行细分。 本标准对民间金融资产包括再贷款、普通贷款、拆借、透支、垫款、回购/返售、黄金、证券借贷、贸易融资、融资租赁、打包信贷受让资产、转贷款、并购贷款等资产指标进行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层次编码法,将民间金融资产评价指标划分为大类和小类两层,并进行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