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船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一般要求》由 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31SC2(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海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二研究所 。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 47.020.70 导航和控制设备 |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海上船舶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使用的术语说明、设备分类、技术要求、试验要求与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随机文件与备品、备件等方面。 在设备分类方面,按船用无线电通信设备的工作频段、主要用途对设备进行了分类,在技术要求方面,按设计与制造、设备特性对设备的可靠性与维修性、安全防护、环境适应性、报警操作、跌落、电源与供电、电磁兼容性、人机工程、外观、标志与代号、工艺等方面规定了船用无线通信设备应遵循的一般准则和考虑因素,对每类设备规定了基本的符合性要求;在试验要求与方法方面,规定了设备的环境试验、电源变化试验、电性能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其它特性能试验的要求与方法;在检验规则方面,规定了出厂检验、型式试验的项目、判定规则、复验规则与方法;在标志方面,规定了产品铭牌、包装标志的内容;在包装、运输与存储方面,产品应符合的要求;最后规定了产品随机文件与备品备件方面的要求。 本修订版标准与GB/T 13705-92《船用无线电通信设备一般要求》相比变化如下: a)对原标准的引用标准部分进行了修订,根据需要增加引用了GB 4798.10-1998、GB/T 2423.8、GB/T 2423.24、GB/T 2423.38-2008、GB/T 2423.41、GB 2682 、GB 2894-2008、GB/T 3181-2008、GB/T 3482-2008 、GB/T 4054-2008、GB 15304一94 、GB/T 22451-2008 、GB/T 12572-2008、GB/T 9410-2008等标准; b)对原标准的术语部分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已停止使用的增强群呼接收机(EGC)、静止轨道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等术语;根据本标准相关部分的变更,按将海事卫星A标准船舶地球站、海事卫星C标准船舶地球站等术语合并称为全球移动卫星通信系统(INMARSAT);增加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术语; c)根据本标准为一般要求的定位,对原标准的类型部分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类型部分不按设备具体型号(例如国际海事卫星C标准船舶地球站)、设备在具体船舶中的具体配置定位进行类型分类(主用发射机、备用发射机)改为按工作频段、类型、用途等大类进行划分。以使本标准适应设备的发展变化; d)对原标准技术要求部分进行了修订。结合近年通信设备在设计制造与使用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在原标准以后出版的有关标准,按照适度吸收利用、补充完善的原则,对原标准技术要求部分进行了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