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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用信息分类规范》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68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申报日期
2016-04-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9-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9-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通过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的范围、定义、基本原则等作出统一的规定,使不同主体对企业在其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以及有关评价其信用价值的各项信息等拥有一致的理解,消除了企业信用信息描述的混乱现象,对提高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使用效率,实现和增进信用信息跨系统、跨行业及跨部门共享具有积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由于我国管理机制体制等多种原因,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事业机构所建立的行业性或地区性信用管理体系还不能形成一盘棋,信用信息“孤岛”现象依然严重,所建立的信用信息数据项杂乱,描述混乱,为信用信息的共享带来一定的技术阻碍。

因此,建立统一描述信用信息数据项的规范,对于实现和增进信用信息跨系统、跨行业及跨部门共享具有积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是实现信用信息资源价值的重要基础,有助于大大提高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与效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信用信息分类的基本原则、信息分类及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和市场监督等活动,其他相关活动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