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车用煤制合成天然气》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2(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制化学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贵州省六盘水新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六盘水市科技局 、六盘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大唐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产品质量检验所等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160 燃料 |
| 75.160.30 气体燃料 |
焦炉气
本项目适用于以煤炭为原料制取的以甲烷为主要成分,含有氢气的合成压缩内燃机用燃气,包括以焦炉煤气、兰炭尾气、炼钢高炉煤气等经过甲烷化工序后制取的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合成燃气。包括以氢气和天然气混合得到的车用压缩燃料。 本项目规定了车用压缩合成天然气的高位发热量、氢含量、氮含量、一氧化碳含量、二氧化碳含量、硫化氢含量、氨含量、固体颗粒及水露点。
焦炉气是炼焦过程产生的一种可燃的汽、气混合物。它是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经过加热干馏析出的,以专用压力容器储存,用作车用燃料,焦炉气的主要成分是氢气。
强制理由:焦炉气是炼焦过程产生的一种可燃的汽、气混合物。它是煤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经过加热干馏析出的,以专用压力容器储存,用作车用燃料,焦炉气的主要成分是氢气。
强制性标准中规定:凡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归纳为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