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相关科研院所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检验检测机构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80 商用车辆 |
| 43.080.01 商用车辆综合 |
电动自行车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QB/T 1714-2015)规定的助力自行车中电动自行车。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全文强制。主要强制的内容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阻燃性能等。
强制理由:本标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材料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应加以强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非机动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定义、要求、通行规定等,是本标准修订的上位法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是本标准的基础,本标准的指标必须符合GB3565-200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