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相关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0002-Q-33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3-16
申报日期
2017-01-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1-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2-09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80.01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80 商用车辆
43.080.01 商用车辆综合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的特种自行车,能够满足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需求,具有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等特点,有助于缓解城市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随着社会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升级,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若干重要技术指标不是否决项,最高车速未提出防篡改要求,部分涉及到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的指标未在标准中体现等等,给消费者和其他交通参与方带来安全隐患。

为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消费者的使用安全,需要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QB/T 1714-2015)规定的助力自行车中电动自行车。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涉及的产品清单

电动自行车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本标准全文强制。主要强制的内容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阻燃性能等。

强制理由:本标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行驶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材料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应加以强制。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非机动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定义、要求、通行规定等,是本标准修订的上位法依据。 强制性国家标准《自行车安全要求》(GB3565-2005)是本标准的基础,本标准的指标必须符合GB3565-200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