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由 312(公安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2015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186),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系统和检验监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的规范,规定了利用视音频监控和图像、数据比对核查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业务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检验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性能,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为此特修订本标准,修改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系统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信息系统间信息交换的要求。
本次修改了标准中的规范性引用、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功能要求、附录A、B和D章节,对其中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存储格式以及与行政管理部门信息系统间数据交换方式要求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