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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家庭农场管理与评定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海盐县农业经济局浙江省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4146-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12-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5-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1-26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农场的定义,家庭农场建设的基本条件及程序,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和评定程序及动态监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农场建设,示范性家庭农场设立和评定。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一、术语和定义 主要规定了“家庭农场”、“一场一品”、“土地流转”的术语和定义。 二、认定 认定是家庭农场建设的第一步,是家庭农场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本标准中对家庭农场的认定原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机构作出规定。 三、登记 本标准对登记的基本条件、申请材料和其他要求进行了规定。其中基本条件的要求包括经营权证、企业类型、名称、申请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等方面的要求。 四、注意事项 家庭农场建设的注意事项也在标准中列举出来,不应挂名家庭农场、拼凑家庭农场、虚报家庭农场的产生。 五、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 本标准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评定对象、基本条件、优先条件、动态管理等进行规定。其中基本条件包括了基础建设、生产过程、经营收益几大部分。基础建设部分包含规模、标牌、场所、配套的具体要求;生产过程部分包括生产组织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技术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的具体要求;经营收益部分包含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具体要求。另外,本标准还特别强调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动态管理。

行地标转化

DB330424T 2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