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水面蒸发器》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江苏南水科技有限公司 。
目的:修改完善水面蒸发器标准的技术内容,使之与产品目前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水平相符,保持标准的继承性和先进性,增加标准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
意义:促进产品技术更新,推动产品新技术应用,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为水面蒸发数据的获取提供更科学、更准确的测量数据。
本标准规定了水面蒸发器的产品类型与结构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面蒸发观测站网使用的水面蒸发器,不适用于蒸发实验站的大型蒸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