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由 443(国家邮政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邮政局。
主要起草单位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
塑料薄膜包装袋、气垫膜包装袋和塑料编织布包装袋
范围:规定快递包装袋的种类规格、技术要求、环保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适用于包装袋的制作、检验、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主要技术内容:材质中主要增加有害物质限值要求、印刷油墨、粘胶的环保要求,提出可重复使用和生物降解材质技术的要求等,同时对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和包装贮存条件也做相应修订。 研究方法:对生产塑料快递封装用品的企业进行调研,搜集不同企业不同质量的塑料快递封装用品,对多种在用塑料快递封装用品进行检测,分析其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在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提出关键有害物质及限值的要求,同时调研国家塑料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国家包装质检中心等行业研究权威部门,了解国内外关于包装物环保的最新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塑料包装袋材料中有害物质限值(包括重金属含量、大量添加的增塑剂、稳定剂、发泡剂、着色剂、残旧溶剂等高聚合有机物等)、粘合用胶带的有害物质限值(包括重金属、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可降解指标等环保要求。
强制理由:塑料产品的环保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由于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快递包装袋的使用量也逐年增大,其与消费者的密切接触也越来越频繁,其潜在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突出,由于包装袋残留的有害物质引起人身安全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包装袋残留的重金属和高聚合物类有机物,长期接触和摄入,对于人体健康会带来严重影响。同时,由于部分塑料产品的不可降解,造成大量的“白色污染”,这些包装袋通常是一次性使用,多数会被人们当做生活垃圾随处丢弃,若埋入地下,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若进行焚烧,则会产生很多有害气体,如二噁英等。
对于接触食品的塑料包装袋,国家有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如GB 9683-1988 《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7-19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但是对于非接触食品的包装袋,目前还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