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由 TC247(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车辆技术评估人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和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机动车维修救援技术人员、电动汽车维修人员及燃气汽车维修人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判定和审核。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业务员、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