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环境空气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定 标准重量法》由 TC168(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
| 19 试验 |
| 19.120 粒度分析、筛分 |
大气颗粒物是我国大气污染物的首要物种,是环境空气污染监控与防治的重点管控对象。
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多个国家与国际组织已将其列入空气质量标准,纳入监管范围。
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对于PM10与PM2.5的质量浓度指标均做出限定要求。
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于以PM10和PM2.5为特征的颗粒物的排放控制、来源解析、迁移规律与监测预警等任务提出要求。
大气颗粒物的监测及有效治理,是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及国家政府的目标。
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是目前国内外污染监控的主要指标,对质量浓度的一致、准确测量是污染监控与防治的先决条件,具有重要的科学与社会意义。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方法包括重量法、振荡天平法、β射线法与光散射法等,其中,重量法是国内外所公认的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基准方法,是其它各类方法的基石与准绳。
建立准确、可靠、可溯源的重量法测量与数据质量管理标准方法对于确保全国范围内颗粒物质量浓度监控结果的一致性与准确性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国目前已有重量法相关的环保标准,但目前的环保标准存在诸如多个标准要求不一致、方法不确定度不明确等问题。
因此,拟通过修改采用欧盟标准(EN 12341:2014)作为国家标准的方式完善颗粒物质量浓度的重量法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的重量法标准方法,包括采样器、滤膜、测量温度、流量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流程,并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1~200)μg/m3)。其中,PM10为(1~ 150)μg/m3,PM2.5为(1~ 120)μ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