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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种植业企业》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623-T-30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与改革委正在组织编制主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国家标准。

种植业是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施肥造成的N2O排放占全国N2O排放的53%,占农业N2O排放总量的72%,水稻种植CH4排放占全国甲烷排放的18%,占农业CH4排放的32%。

在农田管理过程中由于化石燃料和电能消耗排放大量的CO2。

但目前还没有畜牧业相关的核算方法和标准。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种植业企业》国家标准,将为种植业企业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提供基础工具,为主管部门全面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减排政策提供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种植业企业》主要涉及农田管理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水稻种植CH4排放,施肥造成的农田直接和间接N2O排放,农田管理过程中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和电能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等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2、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核算步骤和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