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废物流数据采集原则和要求》由 TC415(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此项标准旨在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指导目录》,其中《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就包括此项标准。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对“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50%以上的国家级开发区和3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并在全国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
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85号)。
根据地方申报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22家为2012年度试点园区。
在循环化改造过程中发现,目前还没有对废物流收据采集的标准,导致数据的不准确,本标准的制定将为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数据采集提供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园区废物和原料数据采集的原则、方法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园区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科研单位、管理部门等用户在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数据收集。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6个部分: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数据采集原则;5.数据采集方法;6.数据采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