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疏散用手电筒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及其它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系统(特殊要求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
防护等级、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
强制理由: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质量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强制的内容保证了产品质量,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质量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强制的内容保证了产品质量,有利于市场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