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儿童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由 TC480(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上海芙儿优婴童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 97.140 家具 |
一、儿童家具检测方法标准 配套强制性标准使用 2016年,家具标委会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预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家具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了整合精简预评估工作。
经家具标委会全体委员初步评估、主管部门审核、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专家评审,家具标委会建议制定《家具安全技术要求》、《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要求》2项覆盖整个家具安全领域的顶层标准。
其中,预设的《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标准将整合GB28007-200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2793.1-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等强制性标准,该标准全文只涉及强制性要求条款,不涉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项目为检验方法标准,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与今后的强制性标准配套使用。
二、增加婴幼儿家具检验 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儿童处于人生特殊的阶段,特殊的人生时期应得到特别的呵护。
不论是家长、生产商、销售商还是标准制定者及管理者,我们都有职责尽力营造孩子一个安全、卫生的家具环境。
相对于普通家具而言,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
儿童家具质量不仅要考虑产品的性能,还要考虑到生理、心理等需求,保证产品的安全等。
消费者最关注的就是婴幼儿家具产品的质量问题,是否安全、环保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以来,为规范儿童家具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做出来巨大的贡献。
但是该标准仅仅规定了供3岁-14岁的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质量,在0-3岁的儿童家具产品质量上没有规定,造成产品标准质量要求空白。
目前市场上供0-3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也越来越多,标准的缺失造成了产品质量层次不齐,监管机构无检测依据可寻。
因此,为了规范产品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急需制定新的儿童家具质量检验标准。
本项目的研究将加速儿童家具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改进家具标准化的技术内容,完善儿童家具安全标准体系,切实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使用安全,促进政府部门更好地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推动整个产业健康、快速和科学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安全要求、警示标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0~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 预研情况:本标准中的儿童家具是指0~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我国儿童家具起步晚,市场开发还处于初期阶段,但却具有较大的潜力。起草小组主要到各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深入消费市场,了解流通领域家具的显示质量状况,结合大量的信息收集和实验数据,为准备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在结构安全进行了研究,分别是边缘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门及翻板、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要求、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及警示标志等内容。
本项目来源于2016年国家标准委项目《重点领域消费品标准体系优化和重要标准预研究》的子课题《家具标准体系优化和重要标准预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