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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测定 袋式法》由 TC185(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191-T-60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7-21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5-15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5-2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83.180
83 橡胶和塑料工业
83.180 粘合剂和胶粘产品
归口单位
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胶粘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2219-2。

采标中文名称:公路车辆内空气第2部分:汽车内饰和材料散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筛选法。

目的意义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一直是国家空气环保的管控重点。

根据胶粘剂是生产和使用状态,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分为三大类: 1、 胶粘剂中的含量 2、 胶粘剂涂覆时的释放量 3、 胶粘剂固化后的残余释放量。

其中胶粘剂中的含量,对应的三大类型胶粘剂(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检测方法在即将发布的GB/T XXXXX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的附录中已有描述。

胶粘剂涂覆时的释放量 在GB/T 32371-2015 中的四个部分已有描述。

而对于胶粘剂固化后的残余释放量,一般发生在最终产品的消费领域,直接面对广大非专业人群,故要求配以快速有效的检出方法。

因此,有必要建立胶粘剂快速释放量的测定方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以采样袋取样,快速测定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化或成型后的胶粘剂产品中残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醛和其它羰基化合物的测定。 主要技术内容是以采样袋方法,对胶粘剂固化或成型后扩散出残余的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进行测定和计算。 将采样袋中的一个或多个测试样本加热到指定温度,然后分别收集采样袋中气体来测量试验浓度。通过比较试验浓度与相应的空白浓度,可以计算出测试样品扩散出的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和其它羰基化合物等的采样袋值。 VOCs的整个测量过程中的分析部分是使用吸附剂管进行吸附随后热脱附再进行气相色谱分析,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的测定是使用 2,4-二硝基苯肼(DNPH)吸附管吸附,然后通过带有紫外吸收的高效液相色谱(HPLC)分析 。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5-10203-04 消费品中化学危害共性安全标准及10类重点产品关键技术标准研制(胶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