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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由 450(应急管理部)提出,委托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仓储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880-Q-450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8-25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0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7-2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00 危险品防护
提出部门
应急管理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目的意义

随着石油和化工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危险化学品的仓储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大,因管理或操作不当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巨大损失和危害,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仓储标准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已实施20多年,有些条款和内容不够完善或已显老化,不尽适应现代仓储物流发展的要求,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充实、调整和修订十分必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储存领域。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入库作业、搬运装卸、保管养护、堆码苫垫、出库作业、安全操作、保管期限、应急情况处理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质,如果在仓储过程中管理不当,或操作失误、堆码不正确等,不仅会造成储存物本身的损失,而且会给环境、人身等造成危害,因此本标准有必要仍为强制性标准。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所有内容均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