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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信和互联网服务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由 TC543(全国通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创信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浙江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806-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3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030 电信业务、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通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通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电信和互联网服务个人信息保护事件频发,用户业务服务质量和权益受到侵害,影响到电信和互联网服务行业社会形象和新业务的推广,国家针对该情况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规章制度。

目前针对电信和互联网业务、运营主体的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转移、销毁以及用户通信资源、资费等环节的权益保护及服务质量保障需求突出。

本项目是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标准中的基础标准,重点对电信和互联网业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定义和分类,明确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为后续规范电信和互联网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分级以及按照不同类别业务进行保护奠定基础。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项目主要从电信和互联网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入手,对个人信息进行定义和分类。 本项目技术内容预计包括: (1) 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主要从电信和互联网业务服务角度,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范围进行界定; (2) 用户个人信息定义,包括电信和互联网业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电子、纸张等介质承载的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定义; (3) 用户个人信息分类,主要从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应用角度,对服务过程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分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