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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6部分:指标体系》由 TC411(全国电器设备网络通信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691-T-60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0-11
申报日期
2016-11-23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20
29 电气工程
29.020 电气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电器设备网络通信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器设备网络通信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智能电网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端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互联网+新能源、互联网+智能制造、工业企业和大型楼宇能耗在线监测的重要应用领域。

用户端能效提高将降低工业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增强我国国际市场竞争力。

当前的用户端能源管理面临一系列新的需求,包括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等系统的接入,分时电价、需求侧管理、需求响应等管理和控制策略如何传递到末端用户等,这些都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应对这些挑战,TC411标委会经过多轮讨论和论证,制定了用户端能源管理标准体系。

本标准是其中的一项标准,重点规范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的指标体系,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面向产业发展:分布式可再生新能源、充电桩、电力储能在用户端的应用,CEMS标准应能支撑这些设备的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推动这些产业的发展。

(2)面向电力改革发展,支持第三方能源服务模式。

(3)顶层设计和系统化考虑:从供电、售电、电能服务、用能、用户能源管理、能效分析、新能源应用、分布式能源、充电桩、分时电价等综合考虑,系统性优化。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定义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CEMS)管理业务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规划、设计、建设、调试、评估、运营及管理。 本标准从能源业务出发,定义和规范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的管理指标体系,包括分时电价计量比例、峰平谷尖用电量比率、需量负荷率、需求响应负荷比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比率、电动汽车充电桩负荷比率、储能占比、能效统计指数、电能自给率等。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将涉及用户端所有供能和用能产品,包括: 电力配电系统、光伏系统、风电系统、储能系统、充电桩系统、智能家居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