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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运行核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规范》由 TC58(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634-T-51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0-11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范围:该标准适用于运行核电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标准规定了运行核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的一般要求,以及有关安全管理和生产现场要素的核心技术要求等。 主要技术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国内各运行核电厂的实际,制定国家标准《运行核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规范》,该标准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以及核心要求几个章节。其中核心要求设置目标职责、安全文化、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事故事件、持续改进等12个要素。 在每个要素中,设置有具体的项目以及相应的考评内容、标准分和评分标准。项目是提出该要素的考核点,考评内容是对该考核点需考核内容的具体细化,标准分是通过衡量该项目在运行核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重要性后所赋予的该项目达标的满分值,评分标准则是衡量该项目达标情况的“一把尺子”。根据考评内容的不同重要性,评分标准中将设中止项、重点扣分项和一般扣分项三种。中止项设置在会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领域,一旦出现设置的中止项情况,现场评审即行中止,不再继续进行评审活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重点扣分项不符合要求时,则直接扣除该重点扣分项所在项目或要素的最大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