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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低品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技术导则》由 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853-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8-25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2-01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3-0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大力推进能源利用方式革命,扎实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替代利用和清洁利用,推动工业余热暖民工程,加强低品位余能利用,本标准是为落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2984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建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工业余热暖民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014年,我国北方地区城镇采暖面积达120亿平方米,采暖用能超过1.8亿吨标准煤,其中燃煤约占90%,不仅消耗了大量能源,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是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雾霾的主要成因之一。

与此同时,我国北方地区电力、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石化等行业仍有约3亿吨标准煤低品位余热资源尚未利用,具有很大的节能潜力。

近年来,北方部分城市探索开展了回收利用工业低品位余热用于城镇供暖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践表明,工业低品位余热供暖的热源成本远低于燃煤和天然气供暖,在经济和技术上均具有较好的可行性。

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集中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用于供热,可以降低供热成本,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煤炭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规范工业低品位余热集中供热系统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低品位余热作为热源的集中供热系统,包括余热热源、热力网、热力站等的分析、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管理等。 本标准提出以工业低品位余热作为热源的集中供热系统实施过程中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旨在规范和指导余热热源、热力网、热力站等的分析、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管理等的相关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