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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由 TC448(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房云盛玻璃钢有限公司河北知泽建材有限公司南京玖洲联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727-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6-14
申报日期
2015-08-17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60.5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60 建筑构件
91.060.50 门窗
归口单位
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建筑节能对外墙的门窗和建筑墙体节能都制定了大量的国家标准规范,而门窗与建筑墙体间的节能没有标准规范进行严格的要求,特别是现在门窗已经采用干法安装,而干法安装又大量采用钢附框,对建筑节能影响高达10%左右,门窗安装出现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此。

建筑门窗所用的附框,是建筑门窗干法安装的主要构件,也是建筑门窗节能的一个重要部位,为此附框的保温节能性与建筑材料和建筑门窗的统一性尤为重要,附框同时也是实现建筑门窗工厂化生产,施行整窗单元安装的重要构件。

以聚氨酯附框为代表的节能性附框产品在建筑门窗中开始得到了大量的应用。

由于附框采用的是导热系数低的非金属拉挤复合材料,所以具有较高的保温性能,同时也具有较高的强度,又与建筑材料具有较好的亲和力,材料制作过程相对金属材料能耗低、对环境污染小,整体节能性好,而现在采用的热浸镀锌钢附框在镀锌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资,对环境影响极大,而导热系数又高,保温性能极差。

作为独立的附框产品,我们国家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来规范门窗用节能附框的材料、工艺、整体性能、施工规范等。

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5条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根据此规定和当前节能75%的客观要求,所以加快制定附框标准迫在眉睫。

在建筑门窗的安装中对干法安装中都要求使用附框,但对附框的节能没有具体要求。

因此应尽快编制《建筑门窗用附框技术条件》标准,以便对建筑门窗用节能附框的材料、配件、连接工艺以及整体性能等进行规范,保证建筑门窗用附框产品在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下发展更新。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门窗用附框的定义、分类、性能、材料、要求、检测方法、使用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门窗所用的附框或其它导热系数低于0.25W/m?K的附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