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就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政府 、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本标准规定了就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评价指标内涵与计算方法和评价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县域为单位的就地城镇化的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阐述了构建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协调性、系统性、发展性、可操作性。 (二)指标体系的主要框架及构成。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发展、城乡统筹、要素流动六类。每类一级指标分别由若干二级指标组成。共计37项二级指标。主要体现就地城镇化“以人为主体,保证农民的利益为核心”、“实质是公平共享,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强化就地产业支撑,产城融合,促进稳定就业”、“四化同步、五位一体和谐发展”、“支持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就地城镇化生长空间”、“注重文化传承,彰显特色”、“以新型农村社区为载体,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