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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就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政府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基础信息

20154145-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2015-12-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5-11-18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1-26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归口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执行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就地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评价指标内涵与计算方法和评价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县域为单位的就地城镇化的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一)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阐述了构建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协调性、系统性、发展性、可操作性。 (二)指标体系的主要框架及构成。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人口结构、经济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发展、城乡统筹、要素流动六类。每类一级指标分别由若干二级指标组成。共计37项二级指标。主要体现就地城镇化“以人为主体,保证农民的利益为核心”、“实质是公平共享,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强化就地产业支撑,产城融合,促进稳定就业”、“四化同步、五位一体和谐发展”、“支持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就地城镇化生长空间”、“注重文化传承,彰显特色”、“以新型农村社区为载体,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