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 第2部分:列车》由 347(国家铁路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铁路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铁路局市场监测评价中心北京交通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4014-T-34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申报日期
2016-05-04
公示开始日期
2017-10-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11-0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3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30 铁路运输
归口单位
国家铁路局
执行单位
国家铁路局
主管部门
国家铁路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当前修订《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 第2部分:列车》国家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铁路管理机制来看,铁路政企分开改革后,政府角色转变,要求铁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重新定位 2013年我国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国务院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多年以来,铁路系统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系,原铁道部的质量监管,既具有行业监管色彩,同时也是企业内部监管。

政企分开后,国家铁路局履行政府监管职责,需要转变监管理念、思路和手段。

作为国家铁路局开展服务质量监管的重要依据,政企分开后,要求铁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重新定位,新制定标准应更加重点关注三个方面。

一是新标准应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目标,关注宏观质量。

原标准从微观层面入手,涉及设施设备配置等管理的方方面面。

政企分开,新制定标准应更多着眼于全行业的宏观监管,推动企业自发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减少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

二是新标准应以保护旅客合法权益为宗旨,关注百姓需求。

原标准重点关注企业内部事宜,加强内部管理,达到提高企业效益的目的。

政企分开后,新制定标准应关注满足旅客需求,通过监管,更好保护旅客合法权益。

三是新标准应以维护市场规范秩序为基准,关注主体平等。

原标准主要面向系统内的铁路局、车站和列车,对地方铁路和合资铁路考虑较少。

政企分开后,市场主体无论大小,均是平等主体,都属于行业监管范围。

因此,新形势下新制定的铁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应统筹考虑所有市场主体,进行平等监管。

(二)从百姓需求来看,我国进入服务经济时代,百姓需求升级,要求铁路客运服务标准水平提升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的时候,其产业结构、消费类型将发生重大转变,消费需求增长将从生存型、数量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

2008年,我国人均GDP约为7485美元。

2015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5%,标志我国进入服务经济时代。

在此背景下,全社会对铁路客运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必然水涨船高。

但是,2012年经济之声与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共同推出的“铁路客运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46%的公众对铁路客运表示服务一般,不满意者约有8.1%,调查表明当前铁路客运服务质量与满足百姓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因此,铁路客运部门亟需着力提升客运服务质量,新标准需要在质量指标上提升整体水平。

(三)从标准本身来看,现行列车标准存在三大核心问题,难以适应当前形势,需要再造铁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 2010年颁布的铁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在当时发挥了重要的规范性作用,但时至今日,随着政策和国情的发展变化,原有标准已经很难适新的形势。

一是,原标准要求过细,直接涉及企业内部层面。

如GB/T 25341.2-2010中5.7“运行中油炸食品使用前进方向第一个炉灶”的规定都归于关注细节。

二是,原标准重要内容缺失,忽略百姓突出关注环节,老百姓最关注的铁路客运问题买票难易程度、列车准点率、延误及其他纠纷解决情况,这些内容在原有标准均未予规定。

三是,原标准规范落后,难以覆盖新的服务模式和方法。

2010年原标准发布后,我国高铁、动车组列车迅速发展,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原标准未覆盖这些现代铁路客运服务的关键性内容。

因此,当前急需修订《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 第2部分:列车》。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列车服务的环境、设施、人员、信息和服务提供等相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地各类铁路旅客运输列车。 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服务环境卫生;车厢基础设施、餐饮设施、卫生设施、安全应急设施、其它服务设施;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及培训、服务态度、仪容仪表;服务信息基本要求、信息公示;检票服务、餐饮服务、清洁服务、售货服务、行包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