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发制品 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由 TC304(全国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80 纺织产品 |
| 59.080.99 其他纺织产品 |
该标准2008年12月30发布,2009年9月1日实施,该标准自实施以来,在国际上和行业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和高度认可,被多个国家、纤维检测机构、发制品检测机构、海关出进口等单位广泛应用,如尼日利亚的SONCAP认证,通过咨询世界上只有中国制定出了发制品5项国家标准,经过论证后,以我们制定的发制品国家标准做为SONCAP认证的技术支撑和依据,该标准的修订、换版对发制品行业有着重大的影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龄一般不超过5年,该标准随着行业发展和市场的新需求,实验和检验指标已发生很大变化:1为保证产品质量,经多年生产实践和经验积累,在条边检验、曲发条检验中增加了新的检验指标,如条边宽窄度、异味、长度等,这些新指标已用于实际生产,为确保标准对实际生产的指导作用,新的指标应在重新修订的标准中显示出来。
2、技术指标中的回潮率争议较大应重新修订。
3、在发制品检验过程中,随着检测经验的积累和检测手段的细化,更专业更全面的检测方法在实践中得以运用,而标准中的检验方式过于单一落后,需要更新转变,如甲醛的测试方法,用标准规定的水萃取法检测时,发制品的萃取液有时呈浑浊状,有时萃取液的颜色较深,这种情况用分光光度法检测时会影响检测结果,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则不受影响;而人发含量的测定可以用多种方法相互印证,检验结果更加精准,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议在标准中增加新的检测方法。
4、国内新标准的修订实施,新条款的制定,造成该标准条款中引用条款的滞后,如GB/T17592中新规定的不允许出现的芳香胺种类,已由原来的23种增加到24种,在《发制品 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标准中的附录A中芳香胺的种类也应需随之修订。
总之,该标准的修订立项对于适应市场新需求,保证产品质量、维护生产和检验,增添新的科技转化成果,保障客户利益和消费者健康等方面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色发发条及发辫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主要技术内容有:条长偏差率、干摩擦色牢度、湿摩擦色牢度、耐日晒色牢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