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燃气燃烧器节能等级评价方法》由 TC441(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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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本项目来源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内部课题《燃气燃烧器节能认证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4CQC06-WH。
燃烧器是使燃料和空气以一定方式喷出混合(或混合喷出)燃烧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加热设备和锅炉中,是用能设备的关键部件,性能好坏直接决定用能设备的能耗水平。
在我国,工业炉窑(锅炉)用能占总用能50%,能耗水平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5%-20%,其重要原因就是燃烧器节能技术落后,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标准想对缺乏。
目前国内外尚没有对燃烧器节能效果进行科学、权威评价的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标准的制定,对促进工业炉窑燃气燃烧器使用过程的节能降耗,推动燃气燃烧器的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的规范、节能措施的落实,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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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燃气燃烧器。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定义、燃气燃烧器节能等级评价方法:评价前提、测量内容、测量方式、平均过量空气系数,以及节能等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