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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燃气燃烧器节能等级评价方法》由 TC441(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华中科技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85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申报日期
2015-01-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燃烧节能净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项目来源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内部课题《燃气燃烧器节能认证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14CQC06-WH。

燃烧器是使燃料和空气以一定方式喷出混合(或混合喷出)燃烧的装置,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加热设备和锅炉中,是用能设备的关键部件,性能好坏直接决定用能设备的能耗水平。

在我国,工业炉窑(锅炉)用能占总用能50%,能耗水平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5%-20%,其重要原因就是燃烧器节能技术落后,制造过程质量控制标准想对缺乏。

目前国内外尚没有对燃烧器节能效果进行科学、权威评价的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标准的制定,对促进工业炉窑燃气燃烧器使用过程的节能降耗,推动燃气燃烧器的技术改造、生产管理的规范、节能措施的落实,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燃气燃烧器。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定义、燃气燃烧器节能等级评价方法:评价前提、测量内容、测量方式、平均过量空气系数,以及节能等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