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由 TC213(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缆研究所 、武汉高压研究院 、广东吉熙安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锦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南京业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三原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等 。
| 29 电气工程 |
| 29.060 电线和电缆 |
| 29.060.20 电缆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502-4:2010。
采标中文名称: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0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4部分: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0kV(Um=36kV)电力电缆附件试验要求。
挤包绝缘中低压电力电缆应用极其广泛,广泛用于发、输、配电力系统,尤其是城市配电系统,承担了电能传输的重要角色。
随着大型电气装备的发展,该类电力电缆在工业领域电气装备的用途迅猛发展等,每年需求量数百亿,且国内生产企业3000家以上,同时被质检总局纳入生产许可证认证范围内产品,属于量大面广基础性电线电缆产品。
该类电力电缆需求广泛,应用领域多样且工况差异明显而复杂,近几年随着城市配电网和装备制造业技术的很大发展,对电力电缆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性能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3.6/6kV(7.2kV)到26/35kV(40.5kV)且符合GB/T 12706.2或GB/T 12706.3要求的挤包绝缘电力电缆用附件的型式试验和试验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缆附件,如架空电缆、海底电缆或船用电缆或危险环境(易爆环境、耐火电缆、地震条件)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