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民技能培训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安徽省铜陵县人民政府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
使农民更具有活力、创造力,把农村建成具有知识型、技能型、管理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实现我区“农业振兴,农村繁荣,农民致富”的宏伟目标。
目前,通过农业、教育、劳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培训事业;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农村教育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不同的培训模式,使一批农民通过培训提高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能力。
但是,农民培训中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培训内容与实际有差距,培训组织管理不规范,培训流于形式等。
结合目前,农民技能培训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培训规范对提高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实用性有重要意义。
范围:适用于农民的培训和组织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农民培训的基本要求、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组织实施及档案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