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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1830-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1-22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8-11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75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75 特殊用管钢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管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焊接钢管行业制造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国外制造提升到了中国创造,钢管产量居世界第一,出口产量和品种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焊接钢管,占钢管产量的50%以上。

随着国内外装备制造业水平的提升,以及我国近几年来在石油、化工等方面产品开发和机械制造工业的快速发展,对制造的大口径焊接钢管在质量、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工艺质量、焊接的要求等方面都越来越高。

为适应低温服役条件下钢管的市场需求,需要制定相应的统一国家标准,来对产品质量进行一定的规范。

国外大部分发达国家大量应用低温服役条件下的焊接钢管,采用的标准是ASTM A671-2010《常温和较低温用电熔焊钢管》;同时,目前国内石油、化工企业也正在大量应用类似钢管,此类焊管的制造、无损检测、力学性能等质量水平都有非常明显的提高,它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因此,为了规范目前国内耐低温的焊接钢管产品和企业,填补此项产品国家标准的空白,有必要制定《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

本产品标准的制定,必将对我国石油化工、火力发电、新能源工程领域的发展,为我国低碳、节能减排、提高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的钢管制造水平实现全球领先。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本标准主要适用在-20℃~-70℃的低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管,由几种化学成分、强度和压力容器品质的钢板、用添加填充金属的电熔焊的工艺制成,主要应用于石油、化工等行业的低温管道。 2.本标准规定了范围、引用标准、术语、订货须知、材料和制造、一般要求、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射线检测、返修、尺寸、重量和允许偏差、工艺质量和外观、成品标志等及拉伸和弯曲试验、夏比V型冲击试验、硬度试验、产品分析、金相、母材金属磁粉检验、焊缝金属的磁粉检验、母材金属的液体渗透检验、焊缝金属的液体渗透检验、超声波检验和补焊等相关补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