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中科博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北京市土肥工作站 、沈阳农业大学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西南大学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产物
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已成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限制因素。
污泥含有不同浓度的重金属、病原菌、杂草种子和植物营养元素等,其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待规范管理。
30多年前,我国制定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1984)。
该标准主要关注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控制。
当时相关研究比较欠缺,随着研究和实践积累,该标准已经暴露出明显问题:污染物种类和限值需要修订,需要增加植物安全性等方面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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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时污泥农用的管理。拟规定污泥农用的安全性指标、取样与监测等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确定各种污染物控制指标(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病原菌)、养分/有机质和腐熟性指标;确定相关监测分析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科技部863计划《城市污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成套技术》等多个项目
污泥中的卫生学指标、重金属指标和污泥的腐熟度指标
强制理由:1.污泥中的卫生学指标是为了防治疾病和病原菌的传播,因此需要强制执行。 2.污泥中的重金属关系到土壤的环境安全,防治重金属超标引起土壤重金属污染,因此需要强制执行重金属指标。 3.污泥的腐熟度主要基于未腐熟的污泥适用于土壤可能引起烧苗,伤害作物。因此需要规定污泥的腐熟指标。
相关标准有《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农用泥质》(CJ/T 309-2009)。与1984年制定的国标GB4284-84相比,住建部行标CJ/T 309-2009相对较完善。 本次修订拟根据上述标准对GB4284-84标准进性充实和完善。